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首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支持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优势,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对于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在呼和浩特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更加自觉和主动地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各级政协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首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继续加强与政协的政治协商,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加强与政协的政治协商是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步骤,是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呼和浩特市各级政府要继续强化主动协商意识,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努力实现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继续规范协商内容,二是规范协商程序,三是丰富完善协商形式,四是健全联系与协商制度。政府领导与政协领导、政府办公厅与政协办公厅、政府各有关部门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健全和完善联系与协商制度,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自觉主动地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各级政府要及时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听取、认真对待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切实做到及时研究采纳,及时作出答复,及时落实措施,及时改进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到对呼和浩特市各政府部门的监督中去,参与到对各部门政风行风好坏的评议中去,促进各部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使呼和浩特市成为全国行政效率较高、行政成本较低,发展环境更优的城市。
四、进一步加大支持政协参政议政的力度,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凝聚力量
各级政府要支持政协选择人民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课题,通过例会、专题会、调研、视察、提案、信息等形式参政议政。要向政协及时通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坚持每半年向政协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邀请政协领导或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列席政府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要继续落实好《呼和浩特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对政协重要意见建议及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制度。对每年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的应由政府部门承办的提案,各级政府要及时交办。各承办部门对政协委员的提案,必须认真研究,逐件办理,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办理任务;对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政府领导要逐件阅批,对事关重大的提案,还要亲自参加调查研究和办理,努力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面商率、问题的解决率和委员的满意率。
五、努力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呼和浩特市各级政府要继续积极支持政协开展工作,大力支持政协改善办公条件,保证政协机关必要的办公用房、必备的办公设施、必需的公务用车,尽力为政协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
(作者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本文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