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过户是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或在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后,委托办理后续的产权过户变更手续,并结合公司的按揭贷款、转按揭业务为买卖双方提供过户、贷款的全面服务。它所面向的客户不仅有需要办理房产过户、产权变更的购房人和(或)售房人,还包括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买方
1、买方身份证(原件);
2、买方户口本(原件);
3、暂住证(外地户口)(原件)。
卖方
1、卖方身份证(原件);
2、卖方户口本(原件);
3、暂住证(外地户口)(原件);
4、配偶身份证(原件);
5、配偶户口本(原件);
6、产权人配偶手写“同意出售证明” (原件);
7、结婚证(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9、购房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
房产委托过户的基本业务流程:
买卖双方到公司签合同——买方交齐全部房款——担保公司将所有资料送到房地局——买卖双方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结清物业——支付卖方房款——买方将房产证原件取回——业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