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13日——15日放假,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对报告并妥善处置。
联系电话:
0475—8212222(传真)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