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29日一10月5日放假。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节假日后实行新的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475—8212222(传真)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