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注册登记费按照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执行,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另行收费。
2、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注册登记费:中央级广告经营单位200元/户;省级广告经营单位150元/户;省辖市级广告经营单位100元/户;县级广告经营单位50元/户。变更登记费20元/户。
依据:价费字[1992]41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