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翠华,女,汉族,1962年生,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人,中共党员。 1981年毕业于内蒙古哲里木盟艺术学校,舞蹈专业;1998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2001年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教育系,大专文化,内蒙古舞蹈家协会理事,兴安盟舞协副主席。
1981年参加工作,先后为盟歌舞团舞蹈演员,盟群众艺术馆辅导干部;1984年任兴安盟民族少年艺术团副团长迄今。2003年评为艺术专业二级舞蹈编导。创作的舞蹈作品主要有《请到阿尔山来坐客》、《神泉圣水》、《乌力格尔情》、《小牧民》、《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生命》等,其中舞蹈《生命》被评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第七届“五个工程入选作品奖”。所撰写的论文《浅谈如何培养幼儿的舞蹈兴趣》、《在艺术的变动转换中理清思路、拓展新领域》在《内蒙群文论坛》和全区第三届艺术理论研讨会上分别获优秀奖和三等奖。
1994年荣获“全盟三八红旗手”称号。1996年荣获盟委盟行署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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