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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庆“七一”反腐倡廉书画展征稿启事
内蒙古新闻网 2008-05-12 08:38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庆祝建党87周年之际,特举办兴安盟庆“七一”反腐倡廉书画展。反腐倡廉书画展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书画艺术结合起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欣赏书法艺术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既给人以享受,又给人以警醒。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兴安盟纪委监察局、兴安盟文联、兴安盟地方税务局

  协办单位:兴安盟书法家协会、兴安盟美术家协会

  二、作品投稿

  1、投稿范围

  兴安盟各届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全盟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

  2、投稿要求


  (1)内容:以反映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书法、美术作品。提倡自作诗词。

  (2)规格:书画作品以4尺坚式为宜,最大不超过6尺。

  (3)要求:每人限投三幅作品,勿需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工整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民族、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草书、篆书、蒙文、篆刻释文另附。未入选作品不退稿。

  三、展览规模及作者待遇

  入展作品120-150件,作品设一等奖4名(书法、美术各2名)、二等奖8名(书法、美术各4名)、三等奖12名(书法、美术各6名)、优秀奖20名(书法、美术各10名),入展和获奖作者颁发证书。获奖作者颁发奖金或奖品。展出后作品退还本人。非会员获奖作者具备加入兴安盟书法家协会和兴安盟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作品评审

  由主办单位聘请盟内书法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认真公正评审。

  2008年6月5日初评入展作品,6月25日终评获奖作品。

  五、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开始,截至2008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投稿地址

  兴安盟纪委宣教室308室,张智国收,邮编:137400,电话:8218211、8235127、13191590111

  七、展览日期地点

  2008年7月1日在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举行,展期7月1日—7月7日。

  八、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兴安盟纪委监察局

                           兴 安 盟 文 联

                          兴安盟地方税务局

                                  2008年5月9日
关闭窗口 』  来源: 兴安盟纪委监察局    编辑:李世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