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及驻区各报社记者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报社记者站的管理,巩固去年治理整顿的成果,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05年4月起至5月底,对全区报社记者站进行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报社记者站持《报社记者站登记证》和年度自检报告来我局办理核验手续。对未按时进行核验的记者站视为缓验。
二、对不遵守《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现违规问题的,将视情节予以缓验或注销登记。记者站缓验期间,不得开展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活动。
联系人:王中青、赵云东、张淑梅
联系电话:(0471)4935490、4935493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005年3月24日 |